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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以案说法 以“电子商务”为名非法集资被判9年
    浏览次数:    所属栏目:【最新案例】    时间:2024-11-08

      2015年至2018年,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徐某某的控制下■★★,依托其链接厂家、县级代理商及加盟商之间的电商平台,先后推出掌上便利店★★、进销存、创业商城3个APP。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◆■◆◆◆★,向社会公开宣传,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发展代理商■★、加盟店、会员等形式,吸引不特定投资群众注册成为会员■■◆★★,以每日签到可获高额返利的奖励政策诱使会员预存资金,进行非法集资活动■■◆,截至2018年5月◆◆◆■◆,该公司非法集资金额共计23亿余元。另外★■◆■,2018年3月至4月■■★◆,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在徐某某控制下,以刷流水返利的方式非法集资,集资金额共计35亿余元。

      只要我们尽力遏制自己的“贪”欲★◆■,在骗子捧出的“蛋糕”前保持头脑冷静◆★■,抛弃一夜暴富的幻想■■◆★,就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★■★■。

      法院经审理认为★◆★,被告单位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;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◆■,判处有期徒刑九年■★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◆★■。

      当前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所谓的金融创新◆■★◆■◆,“新瓶装旧酒”坑蒙广大投资者。如金融创新、金融科技◆◆■、消费返利★★、金融互助、虚拟货币、爱心慈善★★■、养老扶贫、炒期货外汇、物联网等等。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些高大上名词■■■■★,开展非法集资活动,请大家擦亮双眼,不要轻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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